有关管理与服务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和《2025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二、任务分工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和质量管理与评价处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具体工作由质量管理与评价处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统一组织安排。
1.评价办按照数据采集要求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具体填写安排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2.各单位落实数据填报负责人和数据填报员。数据填报负责人一般由该单位正职或该项工作分管领导担任,保证数据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数据填报员由各责任单位选派,负责数据的填报与提交工作。数据填报员须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按时提交数据。
3.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二级审核制,各责任单位数据填报员在系统中提交后,先由责任单位数据填报负责人审核,评价办进行二级审核。数据审核无误后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评价办(或扫描版发送评价办邮箱)。各责任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协助单位或评价办沟通解决。协助单位应及时将协助采集的数据提交给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共同承担核查及修订数据的责任。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2日,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将数据采集联络人名单(附件2)报至评价办(有需要请查阅《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3)),评价办组织召开填报说明会并分配填报账号。
2.2025年12月3日至12月22日,数据预填。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填写数据表格,并将填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按照数据填报步骤,填报“基础数据表”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优先填报(12月12日之前),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各责任单位在12月22日之前将所有数据提交至平台进行初步审核。
3.2025年12月23日至1月5日,数据审定与提交。评价办负责全校数据的校验工作,并将最终数据提交教育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艳华 张世中 章帆
工作QQ群:485667000(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联系电话:67885008
评价办邮箱:zpcpjk@cug.edu.cn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信息表.docx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质量管理与评价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