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按整改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按时进行整改,实行按季度自查制度。自2025年3月31日向教育部递交《方案》以来,已组织了4次自查。近期拟组织牵头单位及共同责任单位开展第五次自查。
自查内容针对《台账》中整改举措,各牵头单位/共同责任单位逐条说明进展及阶段成效﹑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等,若确定已完成整改并达到预期目标的,进一步完善支撑材料及具体情况汇总。确保实现最终预期进展及成效,提升学校整体本科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材料由牵头单位和共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质量管理与评价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80205276@qq.com,纸质档交至南望山校区西区新峰公寓质量管理与评价处201室)。联系人:沈艳华,联系电话:67885008。
质量管理与评价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