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优质课堂——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世中发表时间:2026-10-12点击:次


各人才培养单位:

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引导广大教师善用人工智能工具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模式,进一步激活课堂活力,提升课堂教学质效与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优质课堂——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及教师

课程:2026年春、秋学期开设且由参评教师完整讲授的本科课程,涵盖理论课、实验课、实践类课程。

教师:全校专任教师,能够将人工智能工具切实运用于备课、课堂教学、学情分析、教学评价等教学全流程,教学效果良好。

二、参评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内容自然,师德师风优良,无教学事故。

2.人工智能应用科学适度、务实有效,立足课程教学实际需求,杜绝形式化、表面化展示。

3.课堂教学方法紧密结合课程内容,尝试运用多元教学方法。

4.课堂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效果突出,学生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5.教学资料规范,符合知识产权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分为个人自主申报、督导组推荐两种方式。

1.个人自主申报:教师结合自身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实践,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督导组推荐:教学督导通过课堂听课考察,发掘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应用成效突出的课程和教师,经教师本人同意后,由督导组向每个人才培养单位推荐。

四、申报材料

1.课堂教学视频。提交1学时课堂教学实录,真实反映人工智能在课堂中的实际应用场景。课程教学视频已存储在校内教学平台的,可直接提供课程名称、授课节次等索引信息;平台无存档的,由教师本人提供视频文件。

2.课程教案。参赛课程教案(1次课),体现人工智能在教学设计、教学活动、任务设计等环节的应用。

3.课程创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成果简介、教学目标、创新之处、应用效果等。重点阐述人工智能对课堂教学的系统性赋能效果,介绍如何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教学内容、方法、环境与评价的整体重构,或重点剖析具有显著创新特征的教学环节;提供可验证的客观证据或对比数据,清晰地展示人工智能技术在提升学生专业能力、创新思维、数字素养与伦理认知等方面的实际效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工智能+课堂教学”创新实践模式。

五、报送要求及评审程序

1.人才培养单位评审:各人才培养单位收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遴选上报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其中1门由督导组推荐;无符合条件的课程可不予推荐。

2.校级评审:质量管理与评价处汇总各单位报送材料,组织校级专家开展评审,确定校级“优质课堂——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入选名单并公示。

3.材料要求:各人才培养单位须提交课堂教学视频、课程教案、课程创新报告以及学院推荐表。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人才培养单位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坚持质量优先,杜绝形式申报,切实把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落地见效的优质课堂案例遴选出来。

2.请各人才培养单位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全套材料(报告、视频、教案、推荐意见)纸质及电子档报送至质量管理与评价处。

3.联系人:张世中;联系电话:67885008。


  附件1:“优质课堂——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推荐表



质量管理与评价处

2026年10月12日